我總是認為我的記憶是不可以依靠的破碎片段, 其實事實
也常常證明這點. 原因跟個人體質有關之外, 還有就是身
處的環境, 以及對事物觀察的角度. 就拿台北, 我的故鄉
舉例, 我在這裡生活二十多年, 卻從來沒再同一個地方住
超過十年. 自私地認為十年才足以成就一個人對環境的認
同, 這是需要時間累積的. 即使待在某地區 (比十個街口
還要小的區塊) 中七八年, 途中也是經過三四次的搬遷.
於是, 我在情人節來臨前, 由於電視廣告不斷強調以及便
當店老闆娘每次見到我都會提到這個節日… 我開始回想
“我過去的情人節到底是怎麼過的?”
很認真的想了大約一個晚上, 想不起來…
拿起電話, 鼓起勇氣打給以前的情人, 問了這個自覺很尷
尬的問題, 妳, 記得嗎?
原來, 我們沒有特別過過任何節日啊~
當時的我們都是不會特別慶祝什麼節日的人… 也許現在
還是一樣吧~
幸好, 這次的記憶並沒有被遺忘或者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