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劣的手法

替文章想標題不容易,妥協後以手法稱之。

身為公司主管(所謂「經理人」)的角色,有時候為自己的利益所做的某些行動,其實有相對好的方式以避開落人口實。

例子一:
公司於勞退新制後已將薪資制度改為可以看見拿到的就是那十二個月,沒有所謂年終這個名目。每年號稱會檢視該年業績狀況給予業績獎勵,至於標準如何無相關明文規定。
去年某日,員工信箱中收到一只公告,內容為受到公司獎勵的員工名單。而身為公司出資者(老闆,董事長,總經理)名列第一位…

例子二:
公司於週末舉行年度的吃吃喝喝盛會尾牙,老闆因業務因素未出席,也無幾位主管出席。員工最期待主管放送時間,最後只推拖拉了一位高層主管加碼數千元並抽出得主。
隔週上班日,該主管交待財會部門將該加碼獎金,自所謂餐費科目支出(抵扣)。該項報銷後再發給該位得獎員工。

具工作幾年經驗的人都知道這種事情在合理性上皆可執行,而其他?皆可自行判斷之。

只是同標題,手法拙劣與高明程度,抑或是臉皮厚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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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連結

http://kirin-lin.idv.tw/2010/01/18/2052/trackback/

2 則迴響

  1. S
    發表於 2010-01-19 - 14:57:28 | 固定網址

    原來還有這招啊,我怎麼沒想到~ ><"

  2. 發表於 2010-01-19 - 15:00:06 | 固定網址

    @S, 你要是公司老闆或是經理人等級才能使出這個招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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